
关于2011-2012年度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选结果的通报
粤园协[2012]11号
经省住建厅批准,省民政厅备案,我会依据2012年新修改通过的《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实施办法》和《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评选标准》的要求,于2012年6至8月,组织园林绿化专家,对会员单位申报的2011-2012年度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的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评选结果通报如下:
一、专家组对各市协会及主管部门推荐的参评项目进行了认真的查阅资料、现场考评、讨论评议,共评出公共绿地、居住小区绿地、道路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四大类共164个获奖项目。其中金奖56项,银奖81项,铜奖27项。
二、获得2011-2012年度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荣誉称号的项目具有以下特点:
(一)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省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二)积极应用乡土植物及当地的建筑材料,达到预期的生态、社会及经济效益,整体景观优美。
(三)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得到了良好的应用。
(四)赴外省施工的项目,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好评。
希望获得2011-2012年度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称号的企业,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施工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改善我省城乡生态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报。
附件:2011-2012年度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获奖名单
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抄报:广东省住建厅,人事处,城建处,科教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