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园协〔2024〕05号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保证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协会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工作,请各申请单位根据《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办法(试行)》(粤园协〔2020〕17号)做好相关申请资料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全年可申请,我协会不收取评价费。于每年上、下半年各集中开展一次成果评价工作,其余时间段需要申请科技成果评价的请与我协会秘书处联系。请各会员单位根据省级工法、科学进步奖等申报工作计划提前做好准备。
2、2024年度上半年集中提交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资料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4月20日;下半年集中提交申请资料时间为10月20日—30日。
3、申报程序:
(1)网上报名:请各申请单位在提交纸质资料前登录协会官网(http://www.gdlaela.com/),点击“在线报名”—“交流活动报名”—“科技成果评价报名”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2)提交纸质资料:请各申请单位按照《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表独立装订1份,评价材料按顺序装订1份,两份材料均需附电子版(提交U盘)。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斯孟、方婷 电话:020-8668389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2004单元
附件:《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办法(试行)》
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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